湖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
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大力支持,湖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已经结束,拟录取名单已于2016年4月1日挂网公示,第一批复试结果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网上公布。现将调剂缺额及要求公布如下:
一、调剂缺额情况
学院
专业名称
缺额人数(人)
人文社科学院
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
1
中医心理学
1
中医文化学
1
中医学院
中西医结合基础
1
中医医史文献
1
中医诊断学
6
方剂学
2
中医临床基础
2
中医药膳学
1
中医亚健康
1
中医基础理论
2
医学院
中西医结合基础
4
护理学院
中西结合护理学
2
护理学
1
第一中医临床学院
药剂学
1
临床中药学
2
医学检验与诊断
1
临床医学院
医学检验与诊断或中西结合检验学
1
神经病学
3
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
2
肿瘤病学
1
外科学
2
麻醉学
1
药学院
药物分析
1
天然药化
3
管理与信息工程学院
中医药信息学
1
中医管理学
1
医药经济与管理
1
粉体中心
中药学
1
药理学
2
附二院
中医骨伤科学
7
中医妇科学
1
长沙市中心医院
内科学
2
肿瘤学
1
急诊医学
1
外科学
2
专项计划
大学生士兵计划
4
注:中医学院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全日制本科学历生源。
二、调剂要求
1、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《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。
2、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3、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[专业代码1051]、中医(含中西医结合)专业学位[专业代码1057]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,报考其他专业或学术型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、中医(含中西医结合)专业学位。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,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、中医(含中西医结合)专业学位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分别是临床医学和中医(中西医结合)。
4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,且申请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,校内调剂者优先。
5、报考“大学生士兵计划”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,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,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(专业学位类别)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符合条件的,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
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,可申请调剂到“大学生士兵计划”录取,其初试成绩须总分不低于200分,单科不低于30分。
纳入“大学生士兵计划”招录的考生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。
6、接收调剂考生以在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。
三、调剂程序
1、考生在4月6日内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;
2、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,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,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,考生需及时查看“复试通知”并确认。招生计划缺额数与各专业招生的复试人数原则上按照1:1.2的比例。
3、4月9日前研究生院公布第二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工作安排。
4、调剂生复试后,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(系)上报的复试及建议录取结果4月18日前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。被“拟录取”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必须在4月20日前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,否则视为放弃。